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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

各二级学院、各班级:

现将《关于印发〈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赣旅商院发〔201919号)转发给你们,其中《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详见附件2,请结合实际,认真遵照执行。

 

学生工作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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