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高学生工作水平、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、完善辅导员工作能力和素质,树立学生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榜样,经研究,校学工处、宣传部决定共同开展2015年 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校符合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,担任辅导员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辅导员。
二、评选名额:
10名(辅导员总数的8%)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具有较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热爱学生工作,履行岗位职责,在辅导员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;
2.积极组织开展日常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,做学生的人生导师。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,做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。保持与学生思想上的接触与交流,能及时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,学生与家长的认可度高;
3.学风建设好。所带年级(班级)学风正、班风好,学生的基础知识、专业知识掌握牢固,学习积极性高,考风考纪好,学生成绩优良,学生作弊率、违纪率低,年度内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;
4.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,特色突出。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校园文化活动,学生参与人数多、覆盖面广、富有成效;
5.心理健康教育、学生资助、就业指导、党团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;
6.创新意识强,积极参与科学研究,注重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研究;
7.一年内,在辅导员期末考核中至少获得一次优秀等级;
8.一年内,工作无重大失误,未受过学校通报以上纪律处分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推荐候选人
各学院根据辅导员的工作实绩,研究确定本学院“优秀辅导员”为学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名单报学生工作处。候选人要认真总结个人事迹,提交个人简介(100字以内)并选送一张生活照送宣传部。
(二)学校评选
1、各学院推荐候选人进行事迹介绍,在学校微信公众号( )展出,由全校师生对候选人进行投票,前三名直接当选辅导员年度人物。
2、学校微信公众号排名分三档(4-10,11-18,19-26)按30%计入总分数,加上2015年各学院对辅导员考核分数30%和2015年校学工处对辅导员考核分数40%,评选出七名辅导员年度人物。
3、“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评选委员会对最终分数进行汇总审核,确定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2015年“辅导员年度人物”名单,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,无异议,报学校党委会审定。
五、表彰方式
学校“辅导员年度人物”荣誉称号获得者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给予物质奖励(每人500元),优先推荐参加校级以上先进个人评比,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考察、培训活动,并作为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。
校学工处、宣传部
2016年3月22日